健康保障计划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49岁(实际投保年龄以销售限制为准)交费方式:年交交费期间:10、15年保险期间:20、25、30年不同交费期间对应的保险期间产品解析主险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主附险累计所交保费的110%,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90天内,因疾病身故给付主附险所交保费;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特点:顺应市场,缩短观察期;增额返本的责任设计于客户接受。
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内,因非意外患合同所列35种重疾,返还主附险所交保费;因意外或90天后罹患合同所列35种重疾,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同时终止。特定疾病保险金:罹患合同中特定疾病,90天内,返还主附险保费;90天后,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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