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 日起一定的期间,该期间与主险合同犹豫期一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日内向您退 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如已发生保险金给 付的,您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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