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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康健华安住院费用保险核保业务管理规定3页.doc

  • 更新时间:20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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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支公司、济源联合营业区:

现将《康健华安住院费用》的核保业务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康健华安住院费用》核保业务管理规定

《康健华安住院费用》核保业务管理规定

险种名称

《康健华安住院费用》

险种代码

00778000

一、核保业务操作规范

    本保险核保流程及操作规范符合《核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之承保业务操作规范。

二、核保规则

    本保险遵循保险条款及现行《核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之个人业务核保规则,以下为着重强调内容及单险种核保规则,未尽事宜以《核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及保险条款内容为准。

销售渠道

个人业务渠道

投保范围

投保人

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

1、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2、被保险人职业为5、6类以及拒保类者不得投保。

交费方式

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1年,5年保证续保 。

保险金额

最低保额/保费

1、计划一: 保险金额10万元;

计划二: 保险金额25万元;

计划三: 保险金额50万元;计划四: 保险金额100万元。

2、同一被保险人只能投保一份,且不得多次投保;

3、被保险人年龄在17周岁及以下者只能选择投保计划一;

4、不得与《康健华贵全球医疗保险(775)》同时或先后投保。

危险保额累计方式

1、责任类型为高端医疗险,不参与危险保额累计;

2、以“基本保额的单倍”计入被保险人高端医疗险保额累计。

 

未成年人投保

本险种以“0”计入“未成年人死亡风险保额”累计

健康/职业加费

有健康加费、无职业加费

三、附加险规定

可附加险种

不可附加其他险种

四、财务核保要求

投保人年交保费及被保险人累计最高保额须符合《核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相关要求。

五、体检规定

总体要求

体检管理须遵循《河南分公司体检管理规定(2012)版》新保豫核[2012]1号的相关规定。

体检标准

1、≥45岁须体检;或当核保员认为被保险人健康风险较高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2、< 45岁的客户,系统设置有2%的抽检比例,核保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3、体检项目:除体检全项外,还应包括乳腺(女性)/甲状腺B超、乙肝五项和肿瘤标记物(癌胚抗原,甲胎蛋白,45岁以上男性需加查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 。

六、生存调查标准

计划一、计划二:原则上无须生调,但核保人员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生调 。

计划三、计划四:均须生调 。

七、临分核保标准

无须临分

八、人工核保规定

四种保障计划均须人工核保。

1、需对被保人的投保资格进行审核,被保险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①中国籍人员:在国内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企业董事、股东等。

②外籍人员 (包括港、澳、台同胞):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中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证,且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固定住所的外籍驻华人员。

③以上人员投保后,可为其子女投保,且只能选择投保计划一。(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全日制就读的子女,年龄应未满25周岁)。

(2)对于计划三和计划四,收入或资产还需要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过去三年平均税前年工资收入30万;

②中国境内银行持续一年以上流动资产达50万;

③银行VIP成员:流动资产达50万以上的银行VIP成员。

 

2、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外籍驻华工作人员:护照;

②港、澳、台同胞身份证明文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中国籍人员: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

(2)收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个人所得税单;

②工资卡(折)银行交易记录、银行定期存款记录;

③国内企、事业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④银行出具的资产或资格证明。

九、保全核保规定

变更保障计划

1、须转人工核保,并由14级以上核保员作业;

2、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保障计划;

3、如被保险人有异常健康告知、理赔史或核保结论为次标准的投保史,则变更后的保障计划金额不得高于原计划。

其他保全核保规定

同目前保全核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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