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本公司约定, 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约定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3.2 续期保险费的交纳、 宽限期
本合同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日期交纳, 您应该在所选择的交费期间内每年交纳保险费, 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 ,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到期未交纳, 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 您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 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3.3 合同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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