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 品 介 绍
概述
为配合公司2014年个险/续期服务经营渠道“九十双飞”业务节奏,公司拟于九月一日恢复老客户专属产品——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的销售,以促进业务规模/价值提升。该产品的推出对公司、对队伍、对客户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 该产品的推出符合公司客户持续经营战略,通过优惠产品吸引老客户再次购买,拓展新业务,降低业务获取成本,挖掘客户价值。其次,满足新人开单及客户持续开拓需求,对老人及绩优是一次维护客户关系的契机,有利于队伍收入提升与人员留存。再次,通过精心独特的产品设计,给予老客户最优惠的产品服务,夯实老客户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目录
产品解析
业管规定
案例分析
“ 祥和万家特享款” 同“祥和万家”,为一款分红两全产品,兼具满期生存利益和寿险保障功能;并通过与附加重疾组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计划 。
“祥和万家特享款”产品组合为老客户提供的保障与“祥和万家”相同,不同的是,“祥和万家特享款”只需要交纳19期保险费,就可享受至少20年的保障。
祥和万家特享款——配合业务节奏短期销售的老客户专属产品组合
产品解析——产品定位
19年交费
相当于祥和万家20年交,责任不变,减免最后一期保费,优惠直接明确。
扩大投保范围
最高投保年龄提升至50岁,扩大优惠客户的范围,更好满足老客户需求。
产品解析——产品亮点
产品解析
祥和万家特享款保险计划
主险: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代码:688)
附加险:附加08特享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代码:790)
产品解析
投保人范围:
作为公司个险长期险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 保险合同已过犹豫期且仍有效,主附险趸交保险费总额或期交每年交保险费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2).保险期间已届满。
个人和续收渠道在职代理人。
同时投保其他非法人长险保单,且单张保单到账保费达到2000元(含)以上。
投保畅行无忧(187)的新、老客户均可投保祥和特享(688),不受保费约束。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0周岁
交费方式:19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20、30年
岁满型:至60、70周岁
注:主、附险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险期间完全一致。
产品解析
主险: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解析——保险责任
附加险:附加08特享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解析——保险责任
此外,“祥和万家特享款”还有满期养老年金转换、保单贷款、减保、转换条款等其他功能。
产品解析——新老产品区别
产品解析——新老产品区别
产品解析——产品特色
生命价值——2.5倍身故全残保障,爱可延续
财富价值——1.5倍满期生存给付,规划未来
健康价值——32种重疾保障额外保障,为健康护航
尊严价值——满期且60岁可转换养老年金,保证晚年生活品质
关爱价值——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费,免除后顾之忧
附加价值——延续经典保额分红,双重分红加速您的财富与保障增值
延续原产品“六重价值”特色
产品解析——产品宣传风险点提示
因“祥和万家特享款”产品与活动相契合,且本质与“祥和万家”产品相同,因此在宣传中,为了便于理解,机构往往以通俗的形式宣传,但隐藏了一定的合规风险,特对以下两点进行提示:
1、关于“两款产品保险责任完全一致“问题
“祥和万家特享款”与“祥和万家”产品的保险责任条款表述完全相同,其保证的保障利益完全一致。但由于交纳19年期保险费,分红利益可能略有差异。因此,在书面的产品宣传资料中不可单纯的说“两款产品保险责任完全一致”。
2、关于”对客户减免一期保费”问题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因此,产品宣传时,不得出现”减免保费“、“保费打折”等语句。建议话术“这款计划的特别之处在于,客户只需交纳19年期的保费,且年交保费与现行祥和万家产品20年交的相同。
风险提示
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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