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解析与特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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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价值?
高价值产品能带给我们什么?
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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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及案例演示
产品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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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五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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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款全面规划家庭幸福生活的方案,保障充足,领取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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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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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产品名称: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谁能保)
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怎么交)
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间:(保多久)
期满型:15、20、30年;岁满型:至60、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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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给付条件 | 给付金额/利益描述 |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 |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5 | |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 18周岁前 |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18周岁后 |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 ||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 | 18周岁前 | 为以下二者之和: 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
18周岁后 |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5 | ||
豁免保费 |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 | 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 |
其他利益 | 保单贷款、减保、转换条款、满期养老年金转换等 |
保险责任:(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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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险期间须与主险保持一致。
保险责任:
癌症保险金
一年内,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该附加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
一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费
产品名称: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险期间须与主险保持一致。
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年内,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给付该附加险保险金额的10%+该附加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一年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给付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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