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双录话术,1、征求投保人意见:销售人员:XX 先生/女士,您好!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也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银保监会有关规定,我们将以录音录像方式对我的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予以记录。请问您是否同意?(代理人点击手机端双录系统的红色按钮,开始录制视频。录制时,按照手中的纸质话术内容进行阅读,同时读完一个话术节点时,要点击双录系统页面的“箭头”按钮,进入下一个环节话术的显示,全部 10 个环节的话术点击完成后,才能结束录制。)【投保人应当给予明确的答复,“同意、不同意”,不可以使用“嗯、哦、我知道了”等无明确意向表达的词语;录制时,此环节投保人需与销售人员同框。】
提醒投保人注意:销售人员:需要提醒您的是,此次录音录像过程对于今后您维护权益非常关键,请您认真阅读您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如果销售人员向您作出任何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承诺,建议您与销售人员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3、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告知本人所属机构的名称。销售人员:我是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XXX 中心支公司的销售人员 XXX(姓名)。这是我的身份证,请您核对。(向客户出示身份证件)【要求该证件在视频中清晰可辨识,能够清楚的识别证件上的照片、姓名等信息。销售人员在介绍自己所属机构时需将分公司及所属中支完整介绍;录制时,此环节投保人需与销售人员同框。】介绍保险产品:销售人员:您所购买的是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为《康惠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产品。5、告知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及不如实填写后果。
第十六条,您需要如实告知、填写您的投保信息。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可能对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前面我在销售过程中已详细询问了您的投保信息,请问您对这些投保信息的真实性可以确认吗?销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询问被保险人:“您是否同意投保人为您订立本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等合同内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形,不需要询问)若被保人未成年且投保人为被保人监护人,可按如下话术询问投保人:“您是否同意为被保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等合同内容?”(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需要询问其法定监护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需要被保险人或监护人同时在场进行视频录制。)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进行手术或者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全面保障保险金、轻型重疾保险金、轻型重疾豁免保险费及重大疾病确诊医疗费用补偿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或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依次向被保险人或除您之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患病时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患病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