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亮点,如意红,轻松投入,安全稳固,保险期间届满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清晰可靠。保单分红,坐享收成,您可同时参与红利分配,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乐享得利。多重保障,全心守护,被保险人享有一般身故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障,抵御未知风险,体现您对家人的关爱与责任。保单借款,灵活周转,若您急需进行资金周转,可申请最高额度相当于合同现金价值80%的保单借款,满足资金流动性需求。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本合同设有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五日为犹豫期。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条款,在犹豫期内您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并且我们对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的,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载明于本合同现金价值表。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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