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供的保障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条款详解保险责任-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且应符合本合同疾病保险金单一组别给付限额和累计给付限额的规定。
每项轻症疾病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每项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保障全面:覆盖50种轻症疾病,轻症责任使客户可以获得更多赔付机会,在疾病早期阶段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早诊早治观察期短:观察期为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90天。赔付额度高:轻症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额×20%,5组疾病保额独立,无论确诊任意重疾,其余4组疾病保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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