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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传承篇法律依据保单规划的好处25页.pptx

  • 更新时间: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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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律,用法律借法律,签大单法商--传承篇01家里就我一个孩子,老人仓促离世,财产居然不全归我?赵小姐是独生子女,母亲多年前去世,外公外婆先于母亲多年前已离世。父亲赵大强过了几年之后因意外事故离世,留下银行存款50万,120平米住宅一套。 赵小姐强忍家人相继离世的悲伤处理了父亲的后事,开始着手办理父亲遗产的继承手续。赵小姐带着死亡证明、与父亲的关系证明、 房产证等资料到房管局要求过户。不料,房管局当场拒绝办理,并要求赵小姐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存款所在银行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赵小姐无奈掉头前往公证处,公证处给出的答复颠覆了她的想象。原来,赵小姐的奶奶此时仍然健在。由于父亲赵大强生前未留遗嘱,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仍生存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赵小姐和赵小姐的奶奶,按规则,遗产一人一半。 没等跟奶奶商量清楚,老人又过世了。于是,老人从赵大强继承来的1/2房产,儿子女儿也就是赵小姐的叔叔和姑姑也要参与分配。 本以为简简单单的一件事,现在变成了三个家庭之间的平衡纠纷。 叔叔和姑姑每人分到遗产的1/6,赵小姐分到2/3。

叔叔和姑姑明确表示不会放弃遗产的继承权。父亲留下的遗产,包括房产,就这样眼睁睁在独生女儿的眼前分崩离析….奶奶1/2父亲房产赵小姐1/21/2+1/6=2/3本篇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以为的不是你以为的!真是配偶的?真是子女的?真是父母的? 说不定是兄弟姐妹的! 也可能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 搞不好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的! 按照法定继承程序,遗产最后是谁的,真的说不准!保单规划的好处  (1)父母作为保单的投保人,拥有保单的现金价值,具有全部的掌控权,还可以通过保单质押借款获得应急资金。(2)父母作为保单的被保险人,拥有身故受益人指定和变更的权力。(3)子女作为保单的身故受益人,拥有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的申请权。(4)身故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自然不需要走法定继承的流程,不需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和知晓即可办理,非常简便和隐蔽。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奔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购买人寿保险时,务必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

必要时写二个及以上王先生妻子多年前去世,二人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王大、王二和王三。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就搬到了王大家居住,由王大夫妻共同照料多年。王先生在病榻上弥留之际立下了遗嘱,将名下房产和大部分遗产指定由王大继承。由于老人身体非常虚弱,自行书写困难 便由王大执笔书写并邀请隔壁赵大爷全程见证。书写完毕后,王先生、王大和赵大爷在遗嘱上签了名,注明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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