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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架构设计22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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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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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为法律所认可的经济利益,并可作为投保的一种法定的权利,退保申请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合同中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且不存在包含保单质押借款、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在内的未还款项及其利息,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

您可在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备注:5保单现金价值是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早期支付的超过自然保费部分金额的积累,属于投保人而不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第一原因保单持有人的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形成的,但是这个保险费因为超过与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风险相对应的自然保险费,实际上是投保人的储蓄和投资,不是保险金,人身保险合同中,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承担缴费保险费的义务,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基本保险合同产生的各项权利。例如解除合同权利、请求保单现金价值权利、保险费请求权等等,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关系人其权利来源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约定在保险合同没有赋予被保险人取得保险合同权利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不享有保险合同的各项权利,不享有保单现金价值的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来说,享有身故保险金请求权,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指定受益人的特殊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

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乙共得66.7%,丙共的33.3%,同顺序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没有同顺位的,按照后一顺位受益人按照平均享有甲、乙、丙第一顺位丁、戊第二顺位甲在事故发生前死亡或放弃、丧失受益权,其33%由乙、丙平均享有,即各为50%,后一顺位丁、戊没有权利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甲、乙、丙为受益人,甲乙40%丙20%,甲在事故发生前死亡或放弃、丧失受益权乙、丙按比例享有乙分得其中2/3,即26.7%,丙分得其中13.3%乙共得66.7%,丙共的33.3%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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