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泰康人寿

泰康康惠一生保险产品计划解析14页.pptx

暂无评分
  • 更新时间:2020-07-07
  • 资料大小:1.36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0707095207.jpg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对于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险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一项。

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本附加险合同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当给付累计达到五次时,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但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对于已经首先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则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备注:8保什么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本附加险合同及主险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

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及主险合同继续有效。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时,如果主险合同或者附加险合同项下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各项欠款,则须从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上述两种保险金中扣除所有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附加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者轻症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者“因器官移植原因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定义的不在此限);(8)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1)-(8)免责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重大疾病——(1)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附加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2)至(8)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轻症疾病——(1)至(8)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今年刚满30岁的泰先生,在某企业任职,工作非常繁重。为了预防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健康风险

泰先生通过银行渠道为自己投保了泰康康惠一生保险产品计划。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泰先生(30岁)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康女士(泰先生的妻子)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泰先生疾病保险金受益人:泰先生基本保险金额:50万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23800元(主险和附加险的保费之和)80天等待期等待期后

如果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则康女士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领取50万等待期后,如果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可领取50万生存保险金等待期后,如果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内发生重疾(120种),可领取50万元重疾保险金等待期后,如果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轻症(60种),则可按以下方式领取轻疾保险金:15万元/次;每种轻症仅给付一次;不同轻症累计给付最多五次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总体评价:
 
内容质量:
 
美观度: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
以下是对"泰康康惠一生保险产品计划解析14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