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其它中资

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费率表.rar

  • 更新时间:2020-06-15
  • 资料大小:544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lipe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表,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1.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您支付的首期保险费后向您及时签发保险单,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本主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保险责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情形外,本条款中还有其他显著标识的免除公司责任的内容,详情请,见背景突出显示的部分。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3.4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 30 日内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前海聚瑞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费率表.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