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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百万护乘护理保险条款费率现金价值投保规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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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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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风险状况进行确定,投保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4.2 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险费的,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式支付,如到期未支付,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起 60 天为宽限期。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投保人所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投保人仍未支付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和 利息7.19 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解除合同的,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本公司解除合同时,《人保健康附加百万护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有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在退还现金价值时,须扣除《人保健康附加百万护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累计给付的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5.2 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同一受益顺序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没有确定受益顺序的,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和健康维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电梯意外1) 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 相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3) 双方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在给付首次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首次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首次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首次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或首次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后,本公司有权复核被保险人是否仍生存以及是否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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