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方案背景
为保证四季度银保业务 “冲刺年度任务目标”,确保计划任务达成。围绕私行项目和健康管理项目两大核心工作,继续推动季度业务平台的提升,综合金融总部特制定本四季度业务冲刺方案。
二、 方案时间
XXXX年10月1日—XXXX年12月20日
三、 参与对象
各分公司、综合金融渠道银保条线全体销售人员
四、 计划目标(万元)
机构 | 生命线 | 竞赛目标 | 挑战目标 |
| 1350 | 1800 | 2250 |
| 790 | 1060 | 1320 |
| 720 | 960 | 1200 |
| 720 | 960 | 1200 |
| 670 | 900 | 1120 |
| 670 | 900 | 1120 |
| 530 | 700 | 870 |
| 500 | 670 | 840 |
| 400 | 530 | 660 |
| 390 | 510 | 640 |
| 265 | 350 | 440 |
| 245 | 330 | 410 |
| 240 | 320 | 400 |
| 215 | 290 | 360 |
| 210 | 280 | 350 |
| 200 | 265 | 330 |
| 190 | 260 | 320 |
| 190 | 260 | 320 |
| 140 | 185 | 230 |
| 100 | 135 | 170 |
| 90 | 120 | 150 |
合计 | 8825 | 11785 | 14700 |
五、 奖励内容
1. 目标达成奖:
(1) 竞赛期间,承保标保达成“挑战目标”的机构,按承保标保2%奖励分公司业务费用;
(2) 竞赛期间,承保标保达成“竞赛目标”的机构,按承保标保1%奖励分公司业务费用;
(3) 竞赛期间,承保标保达成“生命线目标”的机构,按承保标保0.5%奖励分公司业务费用。
2. 达成贡献奖:
(1) 竞赛期间,分公司非光大渠道承保标保达到50万(含),奖励分公司非光大标保2%比例经营费用;
(2) 竞赛期间,分公司非光大渠道承保标保达到100万(含),奖励分公司非光大标保3%比例经营费用。
注:以上两奖励内容不可兼得,取奖励高者计算奖金。
3. 健康管理争先奖:
(1) 竞赛期间,机构成功销售健康管理项目保单数量达到30件,每件保单奖励机构业务费用50元。
(2) 竞赛期间,机构成功销售健康管理项目保单数量超过30件,每超过1件奖励机构业务费用100元,单一机构奖励上限100件。
注:以上两奖励内容可以兼得。
4. 训练营冲刺奖:
竞赛期间,机构可以提前上报本公司竞赛期间训练营开展计划,总公按分公司计划追踪当期训练营效果。成功举办一期训练营(参加网点数5-10个且周网均标保达到10万元),总公司奖励机构经营费用3000元。
5. 假日标兵奖
(1) 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每日均有保单投保且最终成功承保的分公司获得此奖,每件保单奖励分公司业务费用50元。
(2) 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投保且最终成功承保的保单件数达到本机构客户经理人数的分公司获得此奖,每件保单奖励分公司业务费用50元。
注:以上两奖项可以兼得,其中第二奖项若A公司有客户经理5人,保单达到5件或以上的,每件保单奖励50元。
六、 方案说明
1. 竞赛期间的数据统计,均以总公司CMS系统内承保数据为准;
2. 本方案中承保标保为在10月1日—12月20日承保的保费(扣除犹豫期退保件);
3. 统计保单须在2016年1月10日(含)前回执成功回销并回访成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承保、回执回销的保单将不计入本方案;
4. 竞赛奖金通过费用划拨形式下发各获奖机构;
5. 本方案“奖项内容”中健康管理争先奖、假日标兵奖项奖励措施,分公司需要制定自身匹配业务推动方案,在该奖项中机构奖励下发业务团队的奖金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在该奖中所获奖金的80%;
6. 花旗银行渠道保费及直销单保费只计入“目标达成奖”统计,不计入其他奖项;
7.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金融总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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