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融和医院是在国家医改新形势下,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保险集团与大型公立医院及医科大学合作,按照国际先进医疗理念和JCI认证标准及国内医疗机构三甲标准,打造的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
配置国际一流尖端设备,为达到最好的临床医疗诊治水平,医院购置了国际领先水平的系列医疗设备,引进的国内第三台、山东省唯一一台高速、静音PET/MR一体机,是国际最尖端的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可以实现细胞分子水平上的人体功能代谢显像,对恶性肿瘤、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疾病的早期诊断达到世界最高水准。
医疗保险新模式,阳光保险集团整合资源优势,开展医疗保险新模式,阳光保险客户到医院就诊治疗时,医院为客户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患者来医院就等于坐上了“直通车”,会享受到医院针对保险客户的专属服务。患者出院时,住院医疗费用中由阳光保险承担的部分将自动结算,能够真正的享受到直赔服务。
针对被保险人在阳光融和医院(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治疗或者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从而发生的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100%的给付比例分别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且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年度限额、年度保险金额以及终身保险金额。
住院医疗费用30天延续责任(条款“2.3.3责任的延续”)。赔付顺序:优先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仍未获得补偿的剩余医疗费用部分给付各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对于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和阳光融和医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将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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