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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时间
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方案对象
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销三部、营销五部、**、**、**、**、**、**筹建期招募的种子主管
三、扶持政策
1、人员来源:组训、保全员、社会招募、同业引进等。从现有团队选拔要特别注意:从现有营销队伍中选拔种子主管各公司须谨慎处理。如确有必要,须切断原有团队血缘关系并经市公司审核同意。
2、种子主管有六个月的筹建期,从第四个月开始至第六个月,按照基本法组经理维持条件进行考核,未达成考核标准的,系统职级降为收展员。
(1)最近3个月个人FYC达到7.2M,新单件数达到3件;
(2)考核期内直辖组人力、业绩符合以下条件:
职级
组经理相应职级维持条件
直辖组有效人力
直辖组最近3个月FYC
组经理
5
16.8M
银质组经理
7
26.4M
金质组经理
10
38.4M
(3)最近3个月直辖组保单综合续收率达到90%;
(4)通过主管综合测评。
3、新单件数:是指新签发的个险长险主险保单件数与短期险保费折算件数之和。长险主险单件保费达到500元计1件;短期险保费每累计800元折算为1件。折算件数不超过自然件数或卡折数。公司定期公布列入件数统计范围的险种。
4、在考核保护期间或保护期结束,如种子主管出现恶意行为,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有权向其追偿已支付的团队建设津贴。
5、团队建设津贴由市公司发放,在当月兑现录入AMIS系统,与团队主管当月所有委托报酬合并计税发放。费用作为团队建设基金,应用于团队日常经营。
四、管控机制
1、每月末,种子主管需向支公司经理汇报当月队伍发展情况,并说明次月工作目标、步骤及重点。
2、支公司收展管理岗对种子主管队伍发展数据实施月度监控,按月预警。
3、支公司对种子主管在增员平台、育成培训中提供支持。
五、选拔流程
1、支公司选拔、面试种子主管;
2、支公司向市公司推荐种子主管;
3、市公司面试并审核种子主管;
4、省公司审核,确定为种子主管(定义职级为组经理)。
六、审批权限
1、报送拟招募主管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及本人的申请至市公司个险销售部收展管理岗;
2、市公司个险部负责审查种子主管的任职资格:招募审批权限在市公司个险销售部经理室。
3、经市公司审查并确认的主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协议并报送相关材料。
4、支公司向市公司申报营销代码及架构设置。
七、附则说明
1、种子主管按照组经理职级进行搭建;
2、筹建期(第一年)种子主管的最高限额不多于5个;
3、每月10 日(含)以前签约的种子主管,奖励发放起始月为当月;每月10 日以后签约的种子主管,奖励发放起始月为签约月的次月;
4、本方案解释权归**市分公司个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