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方案共由1个方案组成,奖励对象含营业区/三级机构、奖励方式有费用额度下拨
方案一:节点件件奖 感恩母亲节
1、 方案目的:为了推动5月第二阶段节点目标达成,支持各单
位母亲宴举办,获得费用支持进行配套转换
2、方案对象:全省各营业单位
3、方案时间:
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13日
4、奖励办法:
竞赛期间初审且当月承保单件FYP10000元(含)以上XX保单(含XX和XX),每件按150元/件奖励费用到营业单位,多交多得,上不封顶;
竞赛期间初审且当月承保单件FYP6000元(含)以上非万元XX保单,每件按50元/件奖励费用到营业单位,多交多得,上不封顶;
5、兑现方式:
下划费用到获奖营业单位,营业单位按自定配套方案报销获奖额度
备注:
1. 方案数据来源及计算方式:方案最终结果以ELIS系统承保数据为准,减契撤;
方案附则:
1、 兑现费用额度由分公司下划到各营业单位,费用使用符合《机
构个险激励费管理办法(2016版)》的规定要求,自定配套方案奖励对象为业务员,需明确税款承担方式;
2、 本方案奖励保单除XXXX、XXXX、XXXX外,其余
保单要求非裸单才可享受方案;XX保单主险保额需在15万(含)以上;
3、 本方案奖励的保单包括4月底MIT上传且指定生效日在
5月的保单和4月底MIT上传但无法指定生效日的保单,在单证上注明“5月单”,扫描时间在5月的保单;
4、 中追加和趸交FYP不计入方案奖励;
5、 撤件保单以保单重投时间作为方案入围计算;
6、 未经初审直接承保保单不计入奖励;
7、 最终数据以总公司ELIS系统为准,减契撤;
8、 分公司将于6月30日前完成该方案兑现;
9、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特此通知
**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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