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5月首周件件奖
一、 方案目的:推动节奏前置,提升首周活动和钻石,达成5月保费目标。
二、 方案对象:全省各营业单位
三、方案时间: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5日
四、奖励办法:
竞赛期间初审且当月承保一件考核FYP6000(含)以上保单的业务员,按照每件100元的奖励标准奖励费用到营业单位;
竞赛期间初审且当月承保两件及以上考核FYP6000(含)以上保单的业务员,按照每件200元的奖励标准奖励费用到营业单位。
五、方案附则:
1、本方案奖励的保单包括4月底MIT上传且指定生效日在5月1日—5月5日的保单;
2、本方案奖励保单除XXXX、XXXX、XXXX外,其余保单要求非裸单才可享受方案;XXXX保单主险保额需在15万(含)以上;
3、分公司根据各单位获奖额度,下划费用到获奖营业单位,各营业单位自行制订配套方案,费用使用符合《个险激励费管理办法(2016版)》的规定要求;
4、撤件保单以保单重投时间作为方案入围计算;
5、最终数据以分公司报表为准,减契撤;
6、分公司将于6月30日前完成该方案兑现;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方案二:连钻支持案
一、方案目的:增强钻石荣誉,提升钻石人力占比,提高连钻率
二、方案对象:全省各营业单位
三、方案时间:2016年5月
四、奖励办法:
针对各单位4月入钻人员,若5月连续入钻,按照200元/人的标准奖励费用额度到各营业单位
五、竞赛附则:
1、兑现费用额度由分公司下划到各营业单位,各营业单位自行制订配套方案,费用使用符合《个险激励费管理办法(2016版)》的规定要求;
2、最终数据以总公司系统为准,减契撤;
3、分公司将于6月30日前完成该方案兑现;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方案三:钻石营业组(展业区)激励案
一、方案目的:持续引导主管入钻,通过钻石团队建设和激励,巩固业绩平台,推动钻石指标达成
二、方案对象:各营业单位、全体业务主任
三、竞赛时间:2016年5月-6月
四、奖励办法:
1、营业单位奖励:竞赛期间,营业单位每月“主管钻石会员占比”实现正增长,根据每月钻石营业组(展业区)数量,按照500元/营业组(展业区)的标准,奖励费用到各营业单位;
2、主管奖励:竞赛期每入围钻石组(区)一次,奖励钻石组(区)主管500元万里通积分券。
五、方案附则:
1、主管钻石会员占比=司龄三个月以上的主管钻石会员/司龄三个月以上的月均主管可出单人力
2、本方案涉及的钻石营业组/展业区标准与《**钻石俱乐部章程(2016版)》中规定的钻石营业组/展业区的入围标准相同。
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标准即成为钻石营业组/钻石展业区。
(1)营业组/展业区主任当月必须为钻石会员(连续三个月达到钻石业务员标准);
(2)营业组/展业区月均可出单人力必须达到6人;
(3)营业组/展业区月均可出单人力按不同分档满足相应钻石会员人数要求:营业组/展业区月均可出单人力在[6人,16人)之间,除主任外当月钻石会员(不含行销)达到2人及以上;营业组/展业区月均可出单人力在[16人,21人)之间,除主任外当月钻石会员(不含行销)达到3人及以上;营业组/展业区月均可出单人力在[21人,+∞)之间,除主任外当月钻石会员(不含行销)达到4人及以上。
3、营业单位从本方案获得的奖励费用,仅用于单位钻石组/区推动;方案使用需符合《个险激励费管理办法(2016版)》的规定要求;
4、分公司将在6月、7月分别兑现上月方案结果;
5、主管奖励的税款,由获奖主管自行承担,分公司统一在佣金系统扣除;
5、竞赛最终结果以总公司MIS数据为准,减契撤;
6、本方案解释权在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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