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约定您和我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见 10.1)文件。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仅供辅助理解使用,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您向我们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具体的生效日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 15 日(指自然日,本条款中如无特别说明,涉及日期的均指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
若您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本合同,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见 10.3)。自您申请解除合同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保险金额数值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保险金额的数值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乘以(1+3.80%)。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42.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交费期满日(见10.4)之前(不含当日)身故的,我们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其中,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发生保险事故时所在保单年度数-13.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身故的,我们按照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全残的,我们按照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空难事故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非法搭乘民航班机或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我们不承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民航班机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且有固定行驶航线及固定行驶时间表的民航班机。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指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时止;不包括该民航班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机舱外部的期间。被保险人乘坐民航班机时应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空难事故意外伤害指因飞机发生故障、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飞机失事使客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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