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3)如果被保险人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被保险人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本公司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80%进行给付。备注:19运营规则-理赔(3)2、泰康附加意外伤害B款团体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障医疗费用-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获得补偿的金额-免赔额50元/次)×给付比例90%(1)保障医疗费用。
指符合投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就诊医院限制:指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3)如果被保险人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被保险人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本公司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80%进行给付。备注:20运营规则-理赔(3)2、泰康附加意外伤害B款团体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障医疗费用-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获得补偿的金额-免赔额50元/次)×给付比例90%,(1)保障医疗费用:指符合投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就诊医院限制:指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3)如果被保险人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被保险人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本公司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80%进行给付。
备注:21运营规则-理赔(4)4、泰康交通工具乘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合同保障范围内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承担意外身故、伤残、烧伤保险金。(1)意外身故保险金=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2)意外伤残保险金=该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3)意外烧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烧伤面积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对同一被保险人,本公司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烧伤保险金。备注:22运营规则-保全,可申请的保全项目。
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变更,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新增被保险人:若保险期间中间有新增人员,则新增人员的保险期间终止日期同团体日期保持一致;新增人员年龄、职业需符合投保规则要求,减少被保险人:减少后最低为3人,备注:23套餐获客,服务小微企业服务跟进,助力个险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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