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定义,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人身险产品就是为客户提供生、老、病、死、残的保障服务!人身险分类(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4)代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代理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5)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寿险是人身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按保障期限: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按赔付条件: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按是否分红:分红产品、非分红产品,按保险人数: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按定价依据:传统寿险、新型寿险,定期寿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届满被保险人生存且无全残,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年金保险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保险期限:终身或指定期限,给付条件:身故或保险期满,本质上,年金保险并不是保险而是投资。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相对稳定。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保险期限:终身或指定期限,给付条件:身故或保险期满,分配方式包括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但红利不保证,客户承担一定的风险。
保险公司为各分红保险账户确定每一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时应当遵循普遍接受的精算原理,并符合可支撑性、可持续性原则,其中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又称失能保险,是指以因约定的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意外伤害险定义,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按投保动因: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意外伤害保险,按保险危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按保险期限:一年期、极短期及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按险种结构:单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又称为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按月、一年或数年等,给付条件:一般意外伤害,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大,购买手续简便,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几天、一年或数年等,给付条件:特定意外伤害,一般是针对特定行业或特定行为而专门设计的意外伤害保单,主要有旅行、交通事故及电梯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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