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爆月奖惩:首爆月奖励:(1)新筹鲲鹏营业部在首爆月达成如下标准的(自保件占比超过 20%部分不予计入),给予对应奖励:(2)首爆纪录奖:①新筹鲲鹏营业部在首爆月达成 100 万标保且排名全省同期筹备第一名的,奖励费用 1 万元;首爆月处罚:新筹鲲鹏营业部在首爆月未达成 30 万标保的,扣罚营销主责 2000元/每部、营服经理、筹备负责人 1000 元/每部(若营服经理兼管老团队和新筹则累罚);首三月累计奖惩:首三月累计奖励:新筹鲲鹏营业部在三个月累计达成如下标准的(自保件占比超过 20%部分不予计入),给予各机构对应奖励:责任人处罚:新筹鲲鹏营业部在开打前三个月未定级成功的,扣罚营销主责 2000元/每部、营服经理、筹备负责人 1000 元/每部(若营服经理兼管老团队和新筹则累罚)。费用分摊:筹备费用核算盈亏=三个月定级后中支鲲鹏部取得的鲲鹏计划奖励费用-筹备期聘才支出-筹备期培训费用支出(分公司组织的培训班费用最终按机构参训人数进行分摊),鲲鹏费用结余部分的 100%下拨中支机构使用;鲲鹏业务部亏损的机构,分公司将按照亏损的 50%扣罚机构费用。
分公司机构发展处推动奖:,新筹营业部挂机成功奖:新筹营业部挂机完成后,按照 1000 元/部给予分公司机构发展处奖励,新筹营业部定级成功奖:新筹营业部定级成功后,按照 1000 元/部给予分公司机构发展处奖励,新筹营业部达标奖:若新筹营业部达成首三月累计奖励标准(首三月最低累计标保≥60 万,首三月最低实动人次≥40 人,第三月不低于 12 人实动,自保件超过 20%部分不计入)按照 2000 元/部给予分公司机构发展处奖励。方案说明:内勤奖励分配比例:筹备负责人 40%、营销主责 30%、组训及综合内勤 30%。内勤奖励由分公司机构发展部签字确认后方可发放。机构发展处推动奖由机构发展处负责人进行分配。2.内勤奖励合并工资中计税发放。3.业绩目标按承保回单且犹豫期过后整体标准保费核对。4 以上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机构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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