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基本制度长效激励作用,强化健康晋升与组织做优引导力度,不断激发队伍组织发展意愿,以主管晋升带动队伍组织扩张,有效支撑个险营销队伍量质并举发展,公司制定了《〈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主管晋升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如下:(一)晋升组经理奖,业务系列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时,按照晋升时点拟组建团队规模,向该新主管发放晋升组经理奖,具体如下表:晋升组经理奖分两次发放,分别在新主管晋升当月和晋升6个月后各发放50%,核发晋升组经理奖时该组经理须维持组经理及以上职级。
晋升处经理奖,组经理级主管初次晋升为处经理时,按照晋升时点培育组数量,向该主管发放晋升处经理奖,具体如下:晋升处经理奖分四次发放,分别在晋升当月和晋升后的三个考核季后各发放25%,核发晋升处经理奖时该处经理须维持处经理及以上职级。培育处经理奖,处经理级主管由直辖团队中直接培育出新的处经理时,按新处经理直辖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3%,向该主管发放培育处经理奖。
培育处经理奖在其培育新处经理后的12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计发时以该处经理代理合同有效为条件,若该主管降级,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被培育者曾任职处经理,降级后又重新晋升的,培育人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区域总监级主管由直辖团队中直接培育出新的区域总监时,按新区域总监直辖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2%向该主管发放培育区域总监奖。培育区域总监奖在其培育新区域总监后的12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发放时以培育人代理合同有效为条件,若该区域总监降级,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被培育者曾任职区域总监,降级后又重新晋升的,培育人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