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投保规则,产品特色及案例演示,佣金及折标,投保规则,投保年龄:30天(含)至55周岁(含),最低保费限制见表,且保费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本险种不累计被保险人风险保额,投保规则——本险种可附加的附加险,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长期意外伤害,最低保额5万,最高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年交保费的20倍,投保本附加险不得同时投保附加意外伤害B。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意外伤害B,最低保额5万,最高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年交保费的20倍,投保本附加险不得同时投保附加长期意外伤害。
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意外医疗B/C。3周岁(含)-17周岁(含)被保险人,可直接附加于主险,每单保额不得超过主险的年交保费,且最高限1万元。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住院费用保险A/B,附加险与主险投保比例限制:附加住院费用型险种不得重复投保。主险年交保费6000元,可附加5份或6份;6000元≤主险年交保费<30000元时,主险保费每增加1000元,附加险可增加1份,最高可附加15份;≥30000元,最高可附加20份。
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住院津贴,附加险与主险投保比例限制:同一被保险人累计住院津贴险不能超过300元/日。主险年交保费6000元,最高可附加6份;6000元≤主险年交保费<30000元时,主险保费每增加1000元,附加险可增加1份,最高可附加15份;≥30000元,最高可附加30份。主险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每一保单年度按照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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