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指每月第 1 日)零时或合同终止时,账户利息根据实际经过 天数和日结算利率按复利结算。 在每月结算日结算的,实际经过天数为上个月实际经过的天数,我们根据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上个月的日结算利率(对应的年利率不低于年保证利率,年保证 利率之上的部分是不保证的),并在结算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公布。 在合同终止时结算的,实际经过天数为当月实际经过的天数,日结算利率为近期公布 的年结算利率对应的日利率。合同前五个保单年度的年保证利率为 2.5%,自第六个保单年 度起,我们有权调整年保证利率,调整后的年保证利率须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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