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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非营运车辆是否可以以单位为投保人通过微信投保?
中小企业(经单位允许可以先个人垫付保费后拿发票回公司报销的)非营运车辆允许以单位为投保人通过微信投保。
投保单(单证代码:1145)按正常填写,需加盖单位公章,微信投保时投保人填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填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联系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微信投保完成后需将投保单号抄写到纸质投保单上,将车牌号与投保单号对应,投保单定期交柜面留存。
如果一个单位多辆车子的,投保单可以填写一张,将车牌号与每张保单的投保单号一一对应填写在纸质投保单的备注栏里,如备注栏填写不下,可另附清单填写,同时此清单需投保单位盖章,但是几辆车就必须出几张保单,无法实现一张保单出多辆车。
二、驾乘无忧保全规则
(一)误保退保
1.误保退保的范围
(1)不符合驾乘无忧产品承保范围;
(2)同一保险期间内同一车牌号的车辆重复投保的;
(3)同一保险期间内同一车牌号5座与7座录入错误;
(4)申请误保退保时,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公司不予受理:
①保单已发生任何保全业务的;
②保单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
③超过保单生效日30天(含)的。
2.误保退保所需资料如下: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单证代码3085;
(2)投保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4)电子保单打印件(微信投保业务)或保险合同原件(单证投保业务);
(5)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时提供);
(二)信息变更
1.车牌信息变更
(1)变更范围。本产品投保成功后,可通过保全变更车牌信息,但变更申请须符合下列原则:
①申请时点前已存在保全变更记录的,不允许办理变更。
②变更时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姓名须与系统已录的投保人姓名一致。车牌信息仅可变更不可超过3个字符(包括字母和数字),且车牌首位代表地区的汉字(如沪、浙、苏等)不得变更。
(2)申请资料
①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单证代码3085;
②投保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③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④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时提供);
2.投保人信息变更
(1)变更范围。本产品投保成功后,可通过保全变更投保人信息,包括投保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但变更申请须符合下列原则:
①申请时点前已存在保全变更记录的,不允许办理变更;
②变更时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的车牌号须与系统已录的车牌号一致且车辆所有人姓名与本次申请变更后投保人姓名一致。
(2)申请资料
①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单证代码3085;
②投保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③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且受托人为我司服务人员时,可提供服务人员代审后的复印件);
④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时提供);
(三)其它说明
1.如总部下发此产品保全实务,则以总部实务为准。
2.此产品销售制订的承保规则:以行驶证上的车主为投保人,非营运的私家车和中小企业单位用车均可投保,每车限投三份。
3.“同一保险期间内同一车牌号的车辆重复投保的”的误保退保业务需经县支公司团险分管总同意后上报省公司。
四、因客户操作原因引起的保单状态异常和电子保单无法收到问题如何处理?
因客户支付后未点完成按钮导致保费已支付但保单未进核心系统且电子保单无法收到的问题,请地市公司以工单的形式报省公司处理,工单标题明确写明:e门店-保单异常状态处理,二级服务目录请选择“中介代理短险销售系统”,工单内容请将投保单号附上,并做相关情况说明。待工单处理完毕保单进核心后,客户或者业务员可登录电子保单查询平台(该平台省公司信息技术部正在开发,支持录入投保单号后生成PDF文件下载,待开发完成后将登录地址发送各分公司),输入投保单查询并下载电子保单。该平台也可解决因电子邮箱地址填写错误或者邮箱无法收到电子保单邮件的情况下客户或业务员自助查询并下载电子保单。
五、非5座和7座车如何投保?
省公司将统一增设一套方案,此方案适用于非5座和7座车投保,不过也仅限于3座、4座和6座,其他座的车辆一概不能通过微信投保。
六、链接时效性及生效日指定问题
目前产品链接时效为7天,分享出去的产品链接超过7天将无法打开,需要重新进行产品链接的分享。生效日可以往后指定2个月,但若往后指定超过1个月(含)以上的,需每月报省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