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大短险战略,发挥互联网科技创新助飞销售获客、养客的作用,推进全市大短险业务发展,市公司以驾乘险微信销售为契机,拟定三大销售渠道联动的“百万身驾·百日争先”专项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
根据三大销售渠道在册人力情况,市公司制定了百日三阶段实现驾乘险保费1000万销售目标,第一阶段累计达成驾乘险目标的40%,第二阶段累计达成驾乘险目标的75%,第三阶段累计达成驾乘险目标的100%。**公司各业务渠道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 个险 | 银保 | 团险 | 合计 |
| 144 | 16 | 4.4 | 164.4 |
| 92 | 11.5 | 6.6 | 110.1 |
| 125 | 7.6 | 5.6 | 138.2 |
| 125 | 9.5 | 5.8 | 140.3 |
| 66 | 8.5 | 3.8 | 78.3 |
| 31 | 8.5 | 3.5 | 43 |
| 30 | 7.4 | 3.4 | 40.8 |
| 33 | 1.0 | 1.4 | 35.4 |
| 30 | 1.0 | 1.0 | 32 |
| 8 | 0.5 | 1.0 | 9.5 |
| 61 | —— | —— | 61 |
| 23 | —— | —— | 23 |
| 14 | —— | —— | 14 |
| 59 | —— | —— | 59 |
银保专业化支公司 | —— | 4.5 | —— | 4.5 |
银保理财中心 | —— | 34 | —— | 34 |
团险专业化支公司 | —— | —— | 3.5 | 3.5 |
合计 | 840 | 110 | 40 | 990 |
三、活动对象
全市系统个险、团险、银保三大销售渠道全体销售人员。
四、活动产品
“驾乘无忧”微信销售产品组合,具体责任如下:
产品 | 险种 | 责任 | 每人保险金额/元 | 每人保费/元 | 总保额/元 | 总保费/元 |
5座经典版 | 国寿通泰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 | 驾驶或搭乘本合同指定的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烧伤、残疾 | 20万 | 73 | 110万 | 365 |
国寿附加通泰交通团体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驾驶或搭乘本合同指定的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医疗 | 2万 | ||||
7座经典版 | 国寿通泰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 | 驾驶或搭乘本合同指定的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烧伤、残疾 | 20万 | 65 | 154万 | 455 |
国寿附加通泰交通团体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驾驶或搭乘本合同指定的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医疗 | 2万 |
五、活动时间
总阶段: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11月30日
首爆阶段: 8月23日 至9月12日
第一阶段: 8月23日 至9月30日
第二阶段:10月1日 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11月1日 至11月30日
六、活动激励
(一)首爆阶段先锋特别奖
1、凡在首爆阶段,销售“驾乘无忧”产品1~2件的,给予“驾乘无忧”产品累计保费12.5%的现金奖励。
2、凡在首爆阶段,销售“驾乘无忧”产品3~5件的,给予“驾乘无忧”产品累计保费18%的现金奖励。
3、凡在首爆阶段,销售“驾乘无忧”产品6件以上的,给予“驾乘无忧”产品累计保费26%的现金奖励。
(二)其他阶段奖励(9月13日—11月30日):
凡在9月13日至11月30日销售“驾乘无忧”产品的,给予“驾乘无忧”产品累计保费12.5%的现金奖励。
(三)客户新增奖
凡在总阶段期间(8月23日—11月30日),参赛人员通过销售“驾乘无忧”产品获取新客户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机制化客户经营费用奖励:
1、获取1~2个新客户的,奖励客户经营费用100元;
2、获取3~5个新客户的,奖励客户经营费用500元;
3、获取6个新客户的,奖励客户经营费用1000元;
4、获取新客户超过6个以上部分,每获取1个新客户,奖励客户经营费用200元。
(四)车王奖
活动截止时,省公司按照“驾乘无忧”产品专项统计报表中的保单件数排名,评出全省车王钻石奖10名、车王金奖30名、车王银奖70名、车王铜奖100名,授予荣誉奖牌,并在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获得表彰的销售人员将优先考虑纳入省公司大短险销售精英俱乐部成员。
市公司对获得省公司“车王奖”奖项人员,按以下标准给予机制化客户经营费用奖励:
1、车王钻石奖获得者,每人奖励客户经营费用2000元;
2、车王金奖获得者,每人奖励客户经营费用1500元;
3、车王银奖获得者,每人奖励客户经营费用1200元;
4、车王铜奖获得者,每人奖励客户经营费用800元。
七、相关说明
1.以上现金奖励均为税前奖励。
2.“驾乘无忧”产品每车限购三份,每份出一张保单。
3.“驾乘无忧”产品保单件数及保费数据以省公司统计报表为准,在每阶段节点日,省市公司进行一次报表数据的核对工作。
4.本方案所指“驾乘无忧”保费均为通过微信销售的保费,柜面销售及e门店出单保费均不计入本方案。
5.所有机制化费用奖励需举办机制化营销活动兑现;
6. 新客户:是指2016年8月23日前,未以投保人或被保人的身份,在**公司持有长期险有效保单(不含集团产品)的客户。
7.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公司总经理室。
八、支持电话
在销售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公司反馈。
市公司团体业务部: ** **
市公司个险销售部: ** **
市公司银行保险部: **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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