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一、方案对象:X分城郊全体新上岗营销员
二、方案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
三、方案内容:
培训津贴:新人签约前三月达成以下标准享受相应培训津贴:
月度初佣
培训津贴
5000≤FYC<6000元
200/天
6000≤FYC<7000元
250/天
7000≤FYC<8000元
300/天
8000≤FYC<9000元
350/天
9000≤FYC<10000元
400/天
10000元≤FYC
500/天
以上奖励择高发放。
四、方案附则:
1、二次签约的人员及定级考核期的定级主任(含)以上职级人员不享受此方案;
2、新人签约统计口径:按自然月统计口径;
如:2016年7月1日至31日期间录入系统的营销员,在2016年7月31日前累计个人FYC≥5000元且未犹豫期内退保,且至少承保一件一年期以上主险、在7月5日(含)前客户签收、在7月14日(含)前回执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且符合公司新契约回访成功标准。以此类推
3、出勤管理要求:新人出勤按自然月统计口径。
如:2016年7月1日至31日期间录入系统的营销员,首月出勤统计为:2016年7月1日至31日实际出勤天数。
以此类推。
4、新人出勤以公司面部识别管理系统提取的数据为准,新人出勤要求每天上班、下班两次打卡,离开职场打卡需在10点到12点之间。
5、方案兑现时,需以新人在职为前提,方可兑现。
6、为套取方案蓄意虚假投保、或以自保等方式投保,后退保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营业区享受公司方案资格,并按基本法品质管理规定第10条、第18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其主任、部经理负连带责任。
7、所有奖励为税前奖励。
8、本方案解释权归**分公司营销业务部。
营销业务部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