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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处罚种类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行政处罚按照轻重程度依次为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合同等等级。
二、经济处罚分为扣发绩效奖金、赔偿,可单独实施也可合并实施。赔偿金额视违纪行为产生的后果或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造成损失金额的60%。经济处罚可以与行政处分结合使用。
第二条
有下列类似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
一、违反企业诚信、责任等企业价值观的行为:
1、旷工一天;
2、请假或考勤有弄虚作假现象;
3、对于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内容完成的不及时或不准确、不完整;
4、借工作之便冒领或侵占公物1000(含)元以下;
5、浪费或损坏公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含)元以下;
6、捡拾公司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
7、报销或支取费用时弄虚作假,为公司造成2000(含)元以下经济损失;
8、在工作场所发生争执、吵架等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二、违反公共秩序,职场制度的行为:
1、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2、仪容不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不遵守公司出入规定并拒绝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影响。
3、参加公司会议不遵守公司会议管理规定,衣着随便,迟到,随意走动,通讯工具未调整至振动或关闭,在会议期间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等情节严重,为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4、在非吸烟区吸烟,或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拆、移挤占公共设施,妨碍他人利益或影响公众安全。
5、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并未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6、违反公司工作程序,在公司配备的计算机上使用游戏软件或登录非法网站,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内容不健康的信息、邮件。
第三条
有下列类似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给予记过处分:
一、违反企业诚信、责任等企业价值观的行为:
1.
旷工二天。
2.
请假或考勤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提醒再犯。
3.
对于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内容完成的不及时或不准确、不完整,经提醒仍未纠正,影响相关部门相关人业务人员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