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2号),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规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展至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三大类,标志着我国税优健康险政策进入全新阶段。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恒安标准岁优享2.0护理保险(互联网)应运而生,以其"享节税、享增值、享保障、享终身"四大特色,为居民提供了一份兼具税务优惠与护理保障的综合解决方案。
在了解税优健康险之前,有必要先梳理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体系。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及相关文件,目前专项附加扣除项包括: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2000元/月,适用于年满3岁子女接受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400元/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或3600元/年(职业资格证书)
大病医疗: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
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1500元/月(直辖市、省会等)、1100元/月(人口超100万城市)、800元/月(人口低于100万城市)
赡养老人:3000元/月(独生子女)或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非独生子女分摊)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2000元/月
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覆盖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儿等民生重点领域,体现了国家减税惠民的政策导向。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保险同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三类:
年金: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商业健康险:居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个人养老金: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税优健康险政策的推出,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与政策目的。
政策目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切实提升国民医疗保障,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税优健康险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属于介于基本医保和商保中间的准公共或半政策产品模块。税优政策相当于国家出少部分钱,提升人民群众保障的同时,解决人口老龄化下医保账户余额不足的问题。
参与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发展历程: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
2017年:推广至全国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2号),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产品范围: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可投保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可抵扣额度: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最高一年可节税1080元
节税额度测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节税额度(元/年) |
未达纳税标准 | 0 | 0 |
3.6万以下 | 3% | 72 |
3.6万~14.4万 | 10% | 240 |
14.4万~30万 | 20% | 480 |
30万~42万 | 25% | 600 |
42万~66万 | 30% | 720 |
66万~96万 | 35% | 840 |
96万以上 | 45% | 1,080 |
申报操作原则:"当年投保,次年申报"。保单生效后生成唯一的识别码,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扣税操作。
养老护理,必然面对!疾病护理,悄然而至!意外护理,猝不及防!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长期护理风险已成为每个家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恒安标准岁优享2.0护理保险正是针对这一需求,将税优政策与护理保障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了一份兼具节税与保障的解决方案。
享节税:投保人所交保费可在交费期间享个税优惠,节税金额根据个人实际税率计算得出。
享增值:现金价值稳健增长,写进合同。既能进行长期资金规划,又能满足不时之需。
享保障:护理保险金——符合合同约定的10种特定疾病/意外导致的第1-3级伤残,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不满足护理保险金责任,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至少给付已交保费。
享终身:投保年龄涵盖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全家可享。保障长至终身,可享一生呵护。
护理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或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第1级至第3级伤残标准,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护理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18周岁前: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较大者
18-61周岁:现金价值或160%×已交保费较大者
满62周岁:120%×现金价值、120%×已交保费或基本保险金额较大者
10种特定疾病包括: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双目失明、多个肢体缺失、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脑损伤、瘫痪、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按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
特别说明: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仅按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终止,并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恒先生,40周岁,选择为自己投保恒安标准岁优享2.0护理保险(互联网),保险期间终身,年交保险费2,400元,交费期间10年,基本保险金额为38,880元。假设恒先生个人所得税税率一直为20%,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退税金:
年交保费2,400元,每年节税2,400×20%=480元
可享受10年税优政策,累计节税2,400×20%×10=4,800元
储备金:
10年累计交纳保费24,000元,第10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24,521元
现金价值保持稳定增长,60岁时现金价值29,674元、70岁时现金价值35,803元、80岁时现金价值42,302元
保障金:
终身可享受护理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疾病身故,至少给付已交保费,延续爱与责任
这一案例生动展示了岁优享2.0"节税+增值+保障"的三重价值:10年累计节税4,800元,现金价值持续增长,同时享有终身护理保障。
投保人年龄:满18周岁
被保人年龄(与交费期间有关):
3年交:最大70周岁
5年交:最大65周岁
10年交:最大60周岁
15年交:最大60周岁
20年交:最大58周岁
30年交:最大58周岁
最小:满28天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交费频率在投保时选定后不可变更
保费限制:最低保费2,400元,且为100元整数倍
保障类型:本产品按如下方式计入互联网护理责任风险累计,承保后同时按以下方式计入线下渠道护理责任风险累计:
0至17周岁:应交保费×0.6
18至59周岁:应交保费×0.6
60周岁及以上:基本保险金额
备注:
本产品无需体检、线上智能核保
本产品只承保标准体
投保人仅可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投保
需职业核保,无职业加费,投保时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应属于1-6类
若客户在我公司线下渠道持有有效的护理险保单,则不能购买本产品
第一步:找到保单册上税优识别码
购买税优健康险后,保单上会生成唯一的18位税优识别码,通常位于保单右上角。
第二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第三步:进入上一年综合所得汇算,开始申报
第四步:在其他扣除项中选择商业健康险
第五步:点击商业健康险右上角选择新增
第六步:输入相关信息
包括税优识别码、保费金额、扣除金额等。
"当年投保,次年申报"原则:
购买税优健康险: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确保保单生效并获得18位税优识别码
申报操作: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
注意事项:
具体流程以税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税优识别码是申报的关键凭证,需妥善保管
保费需在扣除限额2400元/年以内方可全额扣除
护理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为:初次罹患并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且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第1-3级伤残。给付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年龄分为三档,以一次为限。
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按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较大者给付。
责任竞合:护理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仅按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除另有约定外,合同等待期为90日,自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或每一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次日零时起算。
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合同终止,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的,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合同生效后,自收到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连同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送达。自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即被解除,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已交的全部保险费。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合同自收到完整的解除合同申请材料时终止,计算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当日的合同现金价值,并在10日内返还该现金价值。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恒安标准岁优享2.0护理保险(互联网)以其"享节税、享增值、享保障、享终身"四大特色,为居民提供了一份兼具税务优惠与护理保障的综合解决方案。在人口老龄化加速、长期护理风险日益凸显的背景下,这款产品的推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税优政策角度看,2400元/年的税前扣除限额,最高可节税1080元,相当于国家为居民的健康保障"买单"一部分。从保障角度看,10种特定疾病覆盖了常见的老年护理风险,护理保险金的一次性给付为家庭提供了重要的财务支持。从增值角度看,现金价值稳健增长并写进合同,兼具长期资金规划与应急功能。
对于财富管理从业者而言,理解税优健康险的政策逻辑与产品特性,掌握扣税操作流程,将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对于居民而言,在12月31日前完成投保,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即可享受这份"节税+保障"的双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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