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时间:XX年9月1日-9月7日(含)受理,9月30日(含)前承保
二、方案对象:全体代理人
三、方案内容:
凡在方案期间内,达成以下标准获得对应奖励:
序号 | 标保 | 获得 |
1 | ≥3000P | 携带1人参加博饼活动 |
2 | ≥6000P | 携带2人参加博饼活动 |
3 | ≥10000P | 携带3人参加博饼活动 |
四、博饼团康津贴支持:
根据方案达成名额,于9月19日由各区统一举办中秋博饼团康活动,博饼团康津贴支持:石狮1000元,南安800元,晋江500元。
方案二:两会合一政策支持
一、方案时间:XX年9月-XX年11月
二、方案对象:全体代理人
三、方案内容:
1、在方案期间内,凡邀约≥5人以上参加两会合一者,支持业务伙伴水果津贴100元/场。
2、在方案期间内,凡邀约≥10人以上参加两会合一者,支持业务伙伴水果津贴200元/场。
特别强调:凡举办两会合一必须在会议结束后将签到表扫描到中支、照片相数要清晰,上报中支时效超过2天的,将不享受此方案。特别说明,各区合计举办少于4场,费用津贴由各区自行承担。
方案解释:
1、方案期间内撤单重投的保单,不计入本次方案业绩统计;
2、业绩统计以本方案规定时间内受理且承保,并于次月7日回执,且通过犹豫期和总公司电话回访的有效承保的保单;
4、现金缴费保单所涉及的保费不计入方案业绩统计;
5、实物奖励按实际发生金额与佣金合并扣税;
6、不接受任何机构任何理由的特殊方案申请;
7、其他未尽事项以**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部解释为准。
**人寿**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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