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险实务》修订内容介绍
课程安排
实务沿革及修订背景
《短险健康险实务》(2007版)应用至今,因监管规定的不断出台及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岌需更新。
1.主要监管文件:
(1)《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即2009年新保险法;
(2)《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保监发〔2009〕7 号);
(3)关于印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9〕91号);
(4)《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即将下发)。
2.主要业务需求变化
(1)新渠道销售方式应互联网的发展而不断更新
(2)短险口子业务开展需要
3.优化实务,便于操作(完善实务,使系统改造有据可循)
旧版实务的主要架构
汇交件:主要为解决学生险不能以团单方是承保问题出台的契约形式,引入汇交人概念(可以为学校及老师),目前已经广泛应用。
台帐:主要为撕票式意外险业务(公园门票、乘车意外险、缆车意外险业务等)的成保契约形式。
卡折/险种组合:承保短险整合方案,一般无核保,以个人营销员销售为主。
新版实务架构
去掉台帐业务,新增新渠道业务。主要为在人意标准要求下,开展短期意外险业务(公园门票、乘车意外险、缆车意外险业务等)而进行变更。
将卡折业务合并到险种组合业务中,作为险种组合的一个业务类型。
(旧版实务共355页,其中新契约内容占82页;新实务共164页,其中新契约内容152页)
整体情况介绍
第一章:概述(1)
新版实务架构
契约属性与产品属性
契约属性
“普通保单个人业务”、“普通保单团体业务”
除“普通保单团体业务”外,其他契约形式的产品如汇交件,普通个单,险种组合个单等均为“普通保单个人业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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