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并存
保险责任
1\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
保险责任
2\生存保险金
自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向投保人给付保额的2% 作为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止。
保险责任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
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投保人给付“满期
保险金”,合同终止。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