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智慧与财富守护PART1婚姻家庭编常见要点解读(一)我国婚姻法的特点1、“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2、“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3、“假离婚”的法律风险与“复婚保证书”的有效性4、子女抚养权问题(二)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1、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尤其是房产归属问题2、夫妻共同债务3、父母之债,是否波及子女?(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热点问题1、离婚冷静期、离婚经济补偿2、保单财产所有权、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01婚姻场景的全覆盖:婚姻准备期进入婚姻离婚(冷静)期重组家庭1、"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婚前婚后协议有什么区别哪类人群更应重视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核心内容是证明与约定婚后财产协议:核心内容是约定与处分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人身权利的约定无效、显失公平的一般无效别让婚前协议变无效协议婚前协议需要做公证吗?案例一:张女士与陈先生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张女士提出签订婚前协议,协议规定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被证明出现不忠诚现象或对另一方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违反夫妻忠诚协议行为的,过错方的全部婚前财产及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将自愿赠与无过错方,归无过错方所有。案例二:王女士与刘先生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婚后刘先生不得以情感不和等情感方面的原因提出离婚,如因特殊原因经王女士同意离婚,刘先生将放弃二人所有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案例三:常女士与郭先生签订婚前协议,约定二人婚后采取财产AA制方式共同生活,二人婚后用于个人开销各自支付,一切债务自行偿还,与对方无关。各自父母由双方各自赡养,常女士属二婚,婚前育有一子,二人婚后郭先生不承担继子的抚养义务。案例四:赵女士与马先生签订婚后协议,约定双方父母如去世,各自继承父母财产,对方不能参与。司法案例具体分析
2、"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司法案例认定难度大!财产约定效力若一方反悔,忠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无效认定难度大违背忠诚协议认定难度大,通常以是否与第三者同居为判断依据法律依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司法案例"本案中,双方虽于2013年9月15日签订《夫妻财产及忠诚协议》,但由于该协议涉及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而许×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故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014)三中民终字第08873号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三者定义?财产约定效力"假离婚"的法律风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人的个人财产假离婚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丧失相互继承权弄假成真,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进行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假离婚"时签署的"复婚保证书"有效吗?"复婚保证书"中关于保证复婚的相关约定——无效"复婚保证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存在协议无效风险
3、“假离婚”的法律风险与“复婚保证书”的有效性(二)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债务共担财产归属房产归属1、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尤其是房产归属问题2、夫妻债务共担原则父母之债?波及子女3、父母之债,是否波及子女?——《民法典》第1063条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个人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VS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财产归属《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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