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基本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1.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1.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1.4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以下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返还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这180天称为等待期。(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身故;(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
因意外伤害而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1.5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共110种,分为A、B、C、D、E五组,具体分组信息见“1.6重大疾病种类及组别”。(1)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的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
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医院指您与本公司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经约定的,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疗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按照上述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为零,同时,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和“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但是,我们将继续承担其他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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