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和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 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产品介绍,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因火灾、爆炸或踩踏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 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了事故或事件认定书,本合同 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上述第二款的约 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公 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 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本附 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二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的累计住院给付天数以一百八十日 为限,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根据实际住院日期所在保单年度计算各自保单年 度的累计住院给付天数。当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住院给付天数达到一百八十日时,本公司 在该保单年度内不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 有效。
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可以单独销售,也可以和国寿附加百万如意 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等保险产品组合销售。国寿附加百万如意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盛典版)必须和国寿百万 如意行两全保险(盛典版)保险产品组合销售。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 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私家车公务车乘坐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电梯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客运交通工具意 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二、被保险人猝死;三、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四、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一、被保险人在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交通事故中,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需承担全部责任二、被保险人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存在追车、扒车、强行拦车及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被保险人违法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或在车行道内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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