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说明1、肺炎身故保险金:本产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罹患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此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额外赔付肺炎身故保险金,肺炎身故保险金额等于本产品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的肺炎身故保险金额以20万元为上限。我们在给付肺炎身故保险金时,本合同已有同一被保险人肺炎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则给付肺炎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肺炎伤残保险金。2、肺炎伤残保险金:本产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罹患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并因此疾病导致被保险人伤残(伤残等级详见本产品条款),本公司额外赔付肺炎伤残保险金,肺炎伤残保险金额等于相应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肺炎身故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的肺炎伤残保险金以20万元为上限。备注:32二、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在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产品的被保险人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享有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2020年6月30日之后,本公司将不再提供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三、特别说明1、在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前,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均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保障范围。2、本公司对本产品原承担的保险责任不变,不因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
注:个险渠道可以选择其他保额进行投保,基本责任的费率按0.4/千进行计算,可选责任按表定费率进行计算。赠送规则:根据选择投保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20版)基本责任的保额1:1赠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伤残保障,超过20万元基本保额的,按最高赠送新冠肺炎20万元保险保障。注:在本产品生效日以前,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均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保障范围。备注:调整一下汇报顺顺序,先讲年金,简单一点;再讲重疾。拥有50万元意外伤害,100万元公共交通意外和100万元自驾车意外;意外医疗年度1万元。
住院津贴100元/天;赠送20万元新冠肺炎身故/伤残保障;爱心费率仅200元,巨幅优惠600元;国富人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年龄为满28天至65周岁。保险费交费方式:一次交清。本险种保障期间:一年。说明:可选责任根据客户投保时选择的保险责任计入对应风险保额。投保规则,投保本险种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不得超过200元/天。本险种无最低保费限制。累计自驾车意外基本保险金额大于100万需提供有效财务证明。搭配规则:本险种可附加国富人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投保规则备注:40投保理赔约定以有社保身份投保的保单:理赔时,若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就诊并结算的。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和免赔额分别为80%,0元;理赔时,若未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就诊并结算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为60%,免赔额为100元。以无社保身份投保的保单:理赔时,若未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就诊并结算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和免赔额分别70%,100元;理赔时,若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就诊并结算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为90%,免赔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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