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保费最低为1000元,且 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财务、契调规则:被保险人累计年交保费大于300万元,达到财务标准和契调标准。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必须为0。被保险人身故当日二十四时的个人账户价值+风险保额,本合同疾病身故责任的风险保额为个人账户价值的20%+基本保额 ,客户按条款正常申请部分领取(需收取部分领取费用),依照保单年度,以部分领取/退保时的费用扣除比例收取。
实际部分领取金额=部分领取申请金额-部分领取费用 退保现金价值=退保时的个人账户价值-退保费用,后续0%②追加保费30% 风险保险费指为被保险人提供护理 和身故保障利益而收取的保险费风险费率表在合同生效日以及之后的每个个人账户结算日,按约定 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当月的风 险保险费;不满整月的风险 保险费按照该月整月风险保 险费×本月实际经过天数/ 本月天数收取。
每月的结算日,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年化结算利率),自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将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根据公布的结算利率和计息天数进行个人账户价值的结算,在当月结算利率确定前,进行个人账户结算时,将根据最低,保证利率和计息天数进行个人账户价值的结算,安先生今年35岁,购买和谐康鑫护理保险(万能型),交费期三年,年交保险费 2 万元、未追加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为 0,保险期间 6 年。安先生所享有的保障 利益安先生所享有的保障利益如下表。
10注:1、“低”、“中”、“高”分别对应“保证年结算利率 2.5%”、“演示年结算利率 4.5%”、“演示年结算利率 6%”, 该利益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除最低结算利率为保证利益外,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高于或低于演示水平。2、客户享有 15 天犹豫期,即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 15 天内可申请退保而不扣任何费用。 说明: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案例演示一备注:10邦女士今年 40 岁,购买和谐康鑫护理保险(万能型),交费期 3 年,年交保费1 万元,第四年初追加保险费 2 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5 万元,保险期间 6 年。邦女士所享有的保障利益如下表:11注:1、“低”、“中”、“高”分别对应“保证年结算利率 2.5%”、“演示年结算利率 4.5%”、“演示年结算利率 6%”, 该利益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除最低结算利率为保证利益外,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高于或低于演示水平。
2、客户享有 15 天犹豫期,即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 15 天内可申请退保而不扣任何费用。 说明: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期交保险费最低为10000元,且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保费最低为1000元,且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期交保费:年交;追加保费:不定期交,期交保费初始费用扣除比例:首个保单年度5%;第二、三 保单年度2%;后续保单年度0%,追加保险费初始费用扣除比例3%费用明细风险保险费在合同生效日以及之后的每个个人账户结算日,按约定从 个人账户中扣除当月的风险保险费;不满整月的风险保险 费按照该月整月风险保险费×本月实际经过天数/本月天 数收取。产品回顾备注:12利率保底 收益递增多重保障 关爱生命 弹性支取 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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