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长城人寿

长城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费率表投保规则.rar

暂无评分
  • 更新时间:2020-07-28
  • 资料大小:201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0728080333.jpg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长城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度、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为基础计算。如果当月无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9.1)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周岁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合同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主险合同对应的保险费。

犹豫期内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9.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的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可选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

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按规定投保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您具体投保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一)初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二)达到疾病终末期;(三)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就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每种轻症疾病,我们最多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三次给付比例依次为30%、30%、40%,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本主险合同项下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我们将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部分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总体评价:
 
内容质量:
 
美观度: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
以下是对"长城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费率表投保规则.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