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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超惠保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基本形态案例演示16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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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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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形态-投保规则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或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本公司将按照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总额给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身故、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无等待期限制。合同生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含)】,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无等待期限制。

产品基本形态-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前已经申请并获得中症疾病保险金或/及轻症疾病保险金,且该中症疾病或/及轻症疾病的确诊发生在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之后,则本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经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或/及轻症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且其重大疾病标准同时涵盖了本主险合同相应的中症疾病或/及轻症疾病的标准,本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中症疾病,且其中症疾病标准同时涵盖了本主险合同相应的轻症疾病的标准,本公司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展责任释义:1.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2.新型冠状病毒: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3.临床分型: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103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其中: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①呼吸窘迫,RR≥30次/分;②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③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危重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②出现休克;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故意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主险合同“6.8重大疾病”释义中所列第51、56、58、77、95种重大疾病及“6.9中症疾病”释义中所列  第15、16、17种中症疾病除外;(9)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主险合同“6.8重大疾病”释义中所列第33、34、95种重大疾病除外。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注:其他免责规定详见条款“2.6其他免责条款”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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