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现金流管理,保持现金流是提升财务免疫力的关键,兜底资产要储备,现金流管理不是指你拥有多少现金,是固定成本开支和收入之间的收支平衡关系管理,现金流是购买力,不是现金,低(负)利率时代持有现金 是对现金流的侵蚀,【保单保险金额递增】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本主险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5%,即本主险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1+3.5%)。【身故保险金】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大家久安19终身寿险,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给付比例中对应的比例。注:达到年龄18-40周岁的,对应比例为160%;达到年龄为41-60周岁的,对应比例为140%;达到年龄为61周岁及以上的,对应比例为120%。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减额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本公司将向您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自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的各期保险费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若您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则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同比例减少,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根据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保单贷款】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计息方式为日复利。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时,本主险合同的效力即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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