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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附加恒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zip

  • 更新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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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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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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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构成 一、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保全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书面协议均是您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二、主险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对相关事项没有约定的,以主险合同相关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险合同条款有不一致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1.2 合同成立与生效,一、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二、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公司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三、保单周年日 (见释义 8.1)、保单年度 (见释义 8.2)和保险期间届满日均以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 周岁 (见释义8.3)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含50周岁)。犹豫期,一、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本公司给予您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阅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司将退还您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二、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 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8.4)。自本公司收到您提交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受益人 一、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的,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依法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三、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受益份额,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四、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受益份额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五、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八、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金的给付,一、本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如本公司要求补充提供申请书、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前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四、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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