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一、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时,由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 保险合同;2. 受益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 23 ;3. 医院 24 或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证明文件;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由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 保险合同;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23 有效 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24 医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除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保险金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第十六条 失踪处理,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申请人可以向我们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被保险人死亡日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日期,并且按本合同中与身故有关的约定处理。如果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之日在保险期间之外,但有证据证明下落不明之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仍承担与身故有关的保险责任,并按合同终止日计算保险金的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退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协商处理。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