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全省保险业“执行年”活动的统一安排,为确保“执行年”活动在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范围内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结合实际,分公司下发《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分公司培训部在2012年制度“执行年”活动中根据分公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主动学习,特别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重点学习,对其中相关内容进行自查检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追踪整改,现将相关内容反馈如下:
培训部按保监局要求重点自查学习、及问题项内容如下:
一、学习《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情况:
1、经检查对保险代理人的6月份前在岗培训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全部达到保监会的要求: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这36个小时包括:保监办承认的外包培训公司18个学时、公司内部组织培训18个学时,而且公司内部培训课时远远超过18个学时,相关培训教材合规、真实。
2、经检查不存在代理人个人擅自设计、变更、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投保设计和投保书等现象,以上资料总公司统一征订或得授权后分公司统一印制下发。
3、经检查授权分公司制作的产品说明材料全部经过总公司的审批,手续齐全。
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情况:
1、学习了解信息披露的范围,如媒体、公司网站上的说明和介绍、产品说明会、销售人员的说明和介绍、电话回访以及定期寄送的报告资料等都属于信息披露范围,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定期披露信息,并在相关媒体和公司网站上说明和介绍报告资料
2、学习了解对信息披露材料管理的要求。按其要求对新型产品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与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信息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对信息披露材料进行管理,保证其真实客观性,并无重大遗漏。新型产品的相关信息与保险条款相一致,信息披露材料也由总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6、了解信息披露不力的法律责任,并对客户回访不力进行严格处罚。具体体现在95511电话回访。
在2012年全省保险业“执行年”活动,分公司培训部未发现违规事项,对6月份前在岗人员未交费换证人员,已全部追踪整改完毕。后期分公司培训部会联合分公营销管理员部对该制度持续执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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