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金穗盘禧(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朱与我们订立的合同L.1合网构成农银人寿金穗鑫禧(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1.2合两康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中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踩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国年日'、保单年度和憬险费的定变荷日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1.3投氤赘西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国为0周岁罗(须出生满加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1犹豫期自您签牧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白我们收爱憋娜除合网的理知书时,本合国即社原降,合民原前发生的保经事故我们不承姐保险贾任我们提供的保牌21保险会摹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着谈全飙发生变更,版以变后的金漫为基丰保险金春本合同保险金额按本条款第24条规定、根据基本保险金新进行计算确定-2.2未晚年人身散保险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
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村的金版前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整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的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 3保脸期奥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献或全戏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之前(不含到达年龄18周岁)身故或全戏,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阿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效-(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静18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静18周岁)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本合两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成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爱×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到达年龄比例18—4和周岁1605祖1一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c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静18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18周岁)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我们将按以下三项中金甑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交费期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到达年箭比例18一40周岁160%1一60周岁120%周岁及以上120%(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全额粟以下表所对应的系数:被保险人身故或残时的保单年度系毂首个保单年度第二个及以后各保单年度(+2.5%),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滑定交漫工具常外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静18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18周岁)且于到挞年龄O0身故康全残版外保周岁之前(含到达年静周岁)。菽保险人每次以票客身份合法栗坐滑意交船金趣工具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绘门起。至振达目的地、双脚走出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般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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