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领取享安心满期贺岁赢未来安享三号年金保险交银人寿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完整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现金价值等内容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保险责任投保规则投保案例产品特色PART 1产品特色给付确定金额的年金,用确定的现在,托起不确定的未来确定领取享安心05产品特色年金给付需满足被保险人生存条件满期贺岁赢未来被保险人100周岁满期生存,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加上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共享百岁美好。
产品特色周全呵护传承财富延续爱,周全呵护家幸福按照以下两项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守未来产品特色按需规划富足人生,助您构建持续稳健的财富保障体系,还可通过保单贷款应急使用资金,助您规划真未来。按需规划真未来产品特色PART 2保险责任下述各项保险金中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以给付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为准。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的各年金领取日生存,本公司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本公司对本主合同所负的年金给付责任,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保险责任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年金领取方式:(1)现金领取;(2)您和本公司约定的其他领取方式。如果本主合同的交费期间不超过5年(含),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主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如果本主合同的交费期间超过5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主合同的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本主合同的年金领取日为自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生存,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加上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以外)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免责条款外,本主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详见保险条款“1.4犹豫期”、“3.2保险事故通知”、“6.1效力中止”、“8.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1年龄性别错误”内容。PART 3投保规则投保规则最小投保年龄最高保费/保额根据投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决定PART 4投保案例主要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演示如下:投保案例安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交银人寿安享三号年金保险”,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4,6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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