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君康耀君红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1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1.合两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经投保人与本公司(见101)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势议都是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君康耀君红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1.2合民康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中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生效日应载于保险单上,本公司自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若当月无对应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保单年度(见10.23、保隆竟应交日(见103)均依君生效日进行计算-1.3投保范闻投保人:凡年满18岁(见拉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凡出生届满2日至药周岁(含)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从投保人收到本合同之日起,有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犹豫期内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本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白本合同生效日起白始不承担保险责任-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21保险贵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威全残保险(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升(见10.5)的。
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段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金,同时本合同效力路止:(1)麦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见10.6):(2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诺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的,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滑日(见10.7)(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规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2)麦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以下三项金报中的较者给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威的给付比例:(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全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罹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渠以(1+2.5%.上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表: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给忖比例17周岁(含)以下10G%18-40周岁160F41-周岁14A6周岁(含)以上120%其中,到达年特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身故或全残当时保单年度散(见108)。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22责任免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保险事故(见10.9)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忖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童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白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利事强制精施;(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白杀,但白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10》:《5》被保险人烟后就驶(见1011),无合法有效年款证变驶(见10.12》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10.13)的机动车《见10.14》;《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被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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