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银人寿如意一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指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主合同”指您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交银人寿如意一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11合网拘成本主合同是您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12合网成立与生敕您提出保险中睛、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本主合同白成立、并在本公司收到足额首期保险费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本公司白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单年度(见释义11.1)、保险合网周年日(见释义11.2)均以合同生效日计算。1.3投保午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释义11.3)计算。
本主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75厕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14就豫期自您签收本主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主合同,并题回本主合同的原件·白本公司收到您的书面通知当日起,本主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白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主合同保验费。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21盖本保险会版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本主合同的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之和减去累计部分领取的金额-您交纳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的,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趸交保险费途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的全额等就增加-您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您实际领取的金额以及按本主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领取费用”两者之和等额减少-如果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且基本保险金额不小于0.2来成年人考故保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约定的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甑总和,被保脸金限新险人身故时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整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瓶.23保险期闻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主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战时止2保险责任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21身散保险合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技收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提交的书面理赔中请时本主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村身故保险金-2养老年金本主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6岁、6周岁、T0规岁、砖周岁和80岁五种,您可以与本公司约定其中一种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且必爱大于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罃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的各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本公司给忖养老年金,同时本主合同的保苹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每期给付的养老年金等于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盛与该期养老年金领取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较小者·当领取养老年金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时,本主合同终止-保险金的申请8.1曼益人纥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整护人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悌险凭证上批注或出具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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