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仁和招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阗读并关注注释内容.在本条款中,“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我们保什么、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您拥有的分红权益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第一条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我们不接受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申请。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第二条保险责任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该比例系数详见下表一。表一: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比例系数0-17岁120%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二、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第三条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每个保单年度我们会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的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本主险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第四条保险期阃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除第一项之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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